山西省闻喜县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先行地区之一,自2025年启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监督、调查、处置核心职责,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闻喜样本”,改革以来,闻喜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构建严密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深化标本兼治,有效提升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在机构设置与职能整合方面,闻喜县监委与县纪委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和职能整合,将原来分散在检察机关的预防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划入监委,形成党纪国法双施双守的格局,县监委内设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等12个职能科室,配备监察人员85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占比达62%,实现了人员力量向监督一线倾斜,通过建立“一套工作流程、一套管理制度、一套监督体系”,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2025年以来累计处置问题线索236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为破解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难题,闻喜县创新推出“三级监督网络”建设,在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监察委员会、监察办公室和监察联络站,配备监察专员168名、村级监察信息员312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该县开展“清风惠民”专项行动,聚焦低保、医保、涉农补贴等民生领域,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比对民生资金发放数据1200余万条,发现问题线索187条,推动整改问题136个,追回违规资金286万元,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开发“闻廉码”微信小程序,群众可在线举报、查询政策、监督项目进展,累计收到群众有效举报236条,办结率达98%。
在深化标本兼治方面,闻喜县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每季度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选取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12部,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260余场,覆盖党员干部1.2万人次,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推动县财政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等制度23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项,明确每项权力的行使主体、流程和时限,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清廉村居”创建活动,打造县级廉洁文化基地5个,培育“清廉家庭”120户,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改革以来,闻喜县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从2025年的82%提升至2025年的96%,先后获评“山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实践证明,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机构职能的调整,更是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通过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实现了对公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督,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

相关问答FAQs
Q1:监察体制改革后,闻喜县如何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
A1:闻喜县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在县级,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配备专职监察专员;在村(社区)设立监察联络站,选聘村级监察信息员,由党员、村民代表等担任,形成“县监委主导、乡镇纪委主抓、村级联络站配合”的三级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交叉检查、案例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监督人员能力,并建立“监督日志”“问题线索直报”等制度,确保基层监督“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
Q2:闻喜县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
A2:闻喜县建立“四同步、三提前”衔接机制,即案件查办中同步通报案情、同步收集证据、同步移送线索、同步开展预防,提前沟通证据标准、提前商请介入、提前引导侦查,县监委与县检察院、法院联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明确15类常见职务犯罪证据标准,实现证据“零转换”,设立“案件衔接绿色通道”,对移送的案件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办理,确保从调查到起诉、审判的顺畅衔接,2025年以来已协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2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