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交城搬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保障被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交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特定区域实施搬迁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搬迁范围 本次搬迁范围涉及城东片区、庞泉沟景区周边及部分老旧城区,共涵盖5个社区(村),具体包括:城东社区、磁窑村、安定村、阳渠村、庞泉沟村,总占地面积约3200亩,涉及居民住户2156户、常住人口6890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商户87家,详细四至范围以县政府划定的红线图为准(具体见附件1:搬迁范围红线图)。
搬迁原因
- 城市更新需求:城东片区为老城区集中区域,基础设施老化严重,道路狭窄、管网陈旧,存在消防、防汛等安全隐患,亟需通过搬迁改造实现城市功能升级。
- 生态保护要求:庞泉沟景区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存在零散居民点,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需通过搬迁实现生态修复与保护。
- 重大项目配套:为保障交城县经济开发区扩区升级及太中银铁路交城站扩建项目落地,需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合利用。
搬迁安置政策 (一)安置方式
- 产权调换:提供两种安置房选项,分别为位于交城县新城区的“文苑小区”和“锦程小区”,户型面积涵盖60㎡、90㎡、120㎡、150㎡四个档次,被搬迁人可按照原房屋面积1:1.3比例进行调换,多退少补。
- 货币补偿:按照《交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交城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实行货币补偿,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二)补偿标准
- 房屋补偿:住宅类房屋补偿基准价为4800元/㎡,非住宅类房屋根据区位、用途评估确定。
- 搬迁补助:住宅类按每户2000元发放,非住宅类按每平方米10元发放。
- 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每月15元/㎡标准发放,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选择货币补偿的,按3个月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优惠政策
- 提前搬迁奖励:在规定签约期内(前30天)签约的,给予每户10000元奖励;后30天内签约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 特殊群体保障:对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额外给予每户20000元困难补助,并优先选房。
- 教育医疗衔接:被搬迁子女可在原学区或新安置地学区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教育资源;同步对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建立被搬迁群众就医绿色通道。
实施步骤
- 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3月1日-3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告、入户宣讲等方式发布搬迁公告,召开政策解读会,设立咨询热线(0358-3522345)。
- 评估签约阶段(2025年4月1日-6月30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被搬迁人可在指定地点(城东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办理签约手续。
- 搬迁腾空阶段(2025年7月1日-9月30日):签约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验收合格后领取补偿款或安置房钥匙。
- 拆除及建设阶段(2025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搬迁区域实施拆除,同步推进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事项
- 被搬迁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对拒不配合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搬迁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突击装修、加建扩建,违者不予补偿。
- 本公告由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5。
附件:1. 搬迁范围红线图
2. 交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3. 交城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4. 安置房户型及价格表
5. 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
咨询电话:0358-3522345(县住建局)
监督电话:0358-12388(县纪委监委)
办公地址:交城县天宁街33号城东街道办事处三楼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9日
相关问答FAQs
Q1:选择产权调换后,如何确定安置房户型?
A1:被搬迁人可根据原房屋面积及家庭需求,在“文苑小区”“锦程小区”的安置房户型库中选择对应面积户型,若调换面积超出原面积1:3比例以内,按优惠价3200元/㎡购买;超出部分按市场价4800元/㎡购买,具体选房顺序以签约时间先后为准,选房流程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现场公示选房结果。
Q2:搬迁后,原宅基地或房屋产权如何处理?
A2: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宅基地及房屋产权自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县政府所有,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办理注销登记;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宅基地及房屋产权在安置房交付后30日内完成注销手续,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
